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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举办心理健康教育B证师资培训班的通知

接本部通知,下学期在我校初中部将举办心理健康教育B证培训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 培训对象:一校四部的年级组长和班主任以及已取得C证的老师。

二、 办班课时:共12天(每天6小时),继续教育可认定60学时。

三、 报名方法:分校老师请于1月12日下午17:00以前到办公室报名。

四、 培训要求:按时参加培训学习,并通过考试,论文合格,可以获得由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颁发的《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师资培训B证》证书。

五、 上课日期:具体上课时间待定,学校将会广泛征求一校四部的年级组长和班主任的意见。

深圳外国语学校分校

2007年1月9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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