初一年级举办“法在我心中”法制讲座
作者:
百外
信息来源:本站原创
点击数: 发布时间: 2015-04-14|2
4月12日晚七点,我校全体初一师生在二楼礼堂聆听了一场生动有趣的讲座。这次讲座的主讲人是曾任警校校长,致力于法制工作的张福海老师。讲座由学校安全处主任王敖老师主持,初一年级李俊义主任和所有班主任及学生聆听了讲座。
张老师先向同学们提出了一个离大家并不遥远的法律问题:“中国刑法中最严厉的处罚是什么?”同学们大声地喊出答案:死刑。张老师围绕刑法开始了讲座:从基本的五种刑罚到我国三大法律体系:刑法,民法和行政法。这些名词对于同学们来说确实很陌生,但张老师用一些身边的事例来向大家解释。“千里之堤,毁于蚁穴。”是第二个主题。张老师向同学们讲述了一个故事:一个男孩,在寒冷和贫穷的驱使下,偷了邻居家的一小块煤炭带回家里烧。而他的母亲并没有因此责怪他。这个男孩却养成了小偷小摸的习惯,小学偷到初中,初中偷到高中,偷的东西也从铅笔变成了手机等贵重物品。这个男生的成绩优异,这些行为也没有被人发现。高考他以六分之差没考上大学,母亲却在此时放弃了他。然而这个本该前途一片光明的年轻人,因一次偷窃,失去了一切。张老师说,他仍然记得男孩在看守所时写下的忏悔书。男孩告诫青少年千万不要走歪路。决不能以身试法,否则前途就是一片黑暗。这个事例引起同学的深思,近几年未成年人犯罪的几率是越来越大,大多数人都是抱着侥幸和好奇的心态,最终酿成大错。接下来,张老师以“防微杜渐,健康成长。”为题,用幽默的语言告诉同学们:有小毛病要及时纠正,不能让其毫无节制地发展。这个道理与刚刚的那个事例十分切合。古人云:莫以善小而不为,不以恶小而为之。小错终究会铸成大祸,所以同学们一定要遵纪守法。那么遇到侵害时该怎么保护自己呢?张老师向同学们解释了正当防卫的条件:对方有侵害动机时;在被他人不法侵害的情况下;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下才能适当地保护自己。接着老师讲了一个高中生和小偷斗智斗勇的故事。同学们面对歹徒时,应该毫不畏惧,要做到有勇有谋。稳住歹徒后,就往人多的地方跑,必要时再进行搏斗。最后张老师用几句大家耳熟能详的谚语打头,告诉同学们:珍惜时光,自强不息。当天完成当天的事情,不拖拉。珍惜闪光的青春,平凡中活出非凡。张老师还举了两个名人的例子:李四光和钱学森。这两个科学家都是年轻有为的爱国志士,为我国科学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。老师还针对当今社会上的颓废青年进行了批判:“现在的年轻人,都干些什么?吃喝嫖赌抽,坑蒙拐骗偷。写那些颓废的歌曲来影响别人。”而那两个科学家却献身于事业,为祖国立下汗马功劳。张老师越讲越激动,用自豪的语气喊出:“建党一百周年,实现小康社会。建国一百周年,实现复兴大业。”还呼吁同学们遵守法律,早日成才,为国家尽一份力。
最后是提问环节,同学们踊跃提问,张老师一一耐心解答。这场富有幽默感的讲座在同学们热烈的掌声中结束了。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