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公安部、教育部有关通知精神,为切实加强校园安全管理,确保师生人身安全,我校将加强对来访人员出入校门的管理,敬请各位家长和校外来访人员谅解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校外车辆未经特别许可一律不得驶入校园。
二、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校园;来校办事人员必须与校内相关人员取得联系,经学校门卫核准后,出示身份证,办理登记手续,方可进入。
三、学生家长进入校园必须出示身份证,经门卫验证并核实家长身份后,办理登记手续,方可进入。
特此公告。
深圳外国语语学校分校
2011年10月1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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