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前位置: 首页   >   通知公告   >   正文

致全市中小学生与家长的一封信

亲爱的同学、家长朋友们:

暑假将至,为进一步防范各类学生安全事故的发生,确保广大学生度过一个平安愉快的假期,我们郑重提醒全市中小学生与家长要多方面防范各类安全事故,并注重培养学生文明素养:

一、防范溺水事故。家长要与孩子一起学习安全应急知识,加强防溺水安全教育,要求孩子做到“六不”:不私自下水游泳,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,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,不到无安全设施、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,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,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。

二、防范交通事故。家长要以身示范,严格遵守交通规则,并教育学生出行时刻注意交通安全,过马路不闯红灯,路上要走人行道,不要在路上追逐打闹或有其他妨碍交通的行为,不要钻越、跨越人行护栏或道路隔离设施,不要乘坐无牌、无证、超载等存在安全隐患车辆,不违规驾驶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等。

三、防范诈骗侵害。家长要重视提高孩子防拐骗、防绑架、防敲诈的意识,教育子女未经家长同意不擅自外出,不走僻静小路,不随便搭乘便车,不随便向陌生人透露家庭信息。家长如果接到陌生人关于孩子的可疑诈骗电话或信息,要冷静处理,及时报警。

四、防范家居安全事故。家长要定期请专业人员检查、维护或更换家电、燃气用品以保证安全可靠,避免孩子单独直接操作危险性高的家居用品,教育孩子不玩火,避免孩子接触高温物品或液体造成烫伤,不要将幼儿单独留在家中。家长与孩子要共同学习掌握火灾、触电、烫伤等事故的防范与应急知识。

五、防范灾害天气。家长与孩子要学会识别电视上的灾害天气预警信号与应对措施,在台风、暴雨等恶劣天气情况下要尽量留在家中或其他安全场所,不到危险区域玩耍逗留,不进行游泳等户外活动。

六、注意运动安全。家长与孩子要充分利用学校、社区向社会开放的体育场馆设施,积极加强体育锻炼。运动前,要充分热身,做好准备活动,根据身体状况参加合适的运动项目,避免运动伤害。14岁以下的学生回学校参加体育锻炼,需要家长或监护人陪同进行,并遵守学校的规定,配合做好入校参加锻炼的登记等工作事项。

七、加强文明素养培养。家长要引导孩子利用假期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公益活动,培养社会责任感,教育学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,遵守社会公德。积极参加“暑假读一本好书”活动,充分利用图书馆、网络等资源,多读书、读好书,培养健康情趣,提升文明素养。

广大同学和家长朋友们,孩子安全、健康成长是全社会共同的心愿,同学们要提高安全意识与能力,家长朋友们要切实负起对子女的监护责任,让我们一起努力,确保孩子生命安全、身体健康,度过一个平安快乐、富有意义的暑假!

深圳市教育局

2013年7月10日

上一篇:2013年中秋节、国庆节放假的通知

下一篇:2013暑假通知

相关文章

读取内容中,请等待...

深圳市百合外国语学校  地址:深圳市龙岗区布吉街道荣华路190号
邮编:518112
ICP备案号:粤ICP备17157929号-1